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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简化审批程序“零接触”“不见面”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19日,记者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惠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应对,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以“零接触”“不见面”“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服务项目加快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实施环评临时豁免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临时豁免制度。其中医疗卫生类项目包括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新、改、扩建项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等新、改、扩建项目;物资生产类项目包括医疗设备、防疫设施、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药、试剂、消毒水、原辅材料生产等新、改、扩建项目;研究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

  上述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建设情况报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即可。

  对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上述三类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将为相关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指导、优先办理等服务,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部分建设项目环评采用“不见面”审批

  记者了解到,疫情期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低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减免技术审查程序;对确需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原则上采取视频直播、视频录像、现场照片等“零接触”方式进行现场勘查,采用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技术评审,环评报告文件及相应附件优先以电子文档形式传阅。

  其中,评审现场勘查环节改由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视频会议时展示项目平面布局图、遥感图、四邻关系图及现场照片、视频,介绍项目选址基本情况,重点说明项目周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敏感点;由环评单位汇报环评报告主要内容;专家和有关人员通过视频提出意见,并整理出书面意见电子文档。

  采用线上环评质量把关审核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疫情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人员对疫情期间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后续现场勘查,严格督查相关承诺事项落实。如发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项目技术评审结论,向社会进行通报,纳入环评信用平台管理系统,并上报有关部门;如项目已获审批,将撤销审批文件。

  该负责人说,疫情期间,项目环评专家评审的视频会议将依托“腾讯会议”平台开展。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要求参加审批服务的工作人员遵守廉洁、保密等工作纪律。

  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了有关环评技术评估、审批服务联系方式,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打电话咨询(技术评估:韩蔓斯,2167957;审批服务:杨茜,216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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