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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选调公告【招2人】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各项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选调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公办中小学(含中职)的在编在职人员,且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不限;

  (三)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四)从事学校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经验;

  (八)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7年7月17日止,45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7月17日之后出生,55周岁以下是指1961年7月17日之后出生。

  (1)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2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六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十楼1008室;联系电话,联系人:潘老师。

  ①填写清楚的《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打印一式一份,并彩色证件照片)。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考务管理能力。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拟选调人员的原单位、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及中山教育信息港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程序办理系统内调动及聘用手续,聘用至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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