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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交编制的疫情防控指引上升为省行业团体标准

3月19日,由中山公交集团作为第一起草人,与东莞、佛山、广州等公交企业共同编制的《广东省公共汽电车行业新冠肺炎及其他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在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

据悉,中山公交集团在这次疫情“大考”中,按照上级防疫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迅速制定公共汽车、员工、乘客、公交场站(含办公场所、饭堂、集体宿舍等)、出现疫情应急预案、防控物资保障等指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至今,公交集团共测温排查乘客317万人次,反复排查员工及同居住者3.2万人次,期间未发生公共汽车传播疫情事件和员工、同居住者发生疫情现象。由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邀请中山公交集团牵头起草《广东省公共汽电车行业新冠肺炎及其他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的团体标准。接到邀请后,中山公交集团快速行动,积极响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关于加快制定疫情防控与支持复工复产所需团体标准的倡议,组织技术团队准备起草工作,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起草工作。

中山公交集团作为该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将此次疫情期间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的防疫具体举措纳入其中,分别从行业和标准化的视角,为标准完善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建议,为全省公共汽电车行业提供了“中山经验”。

公共汽电车行业是服务业企业复工的主战场,更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随着返岗复工高峰的来临,疫情防控进入最关键的时期,该标准的出台无疑对复工复产公交行业有序防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较好地满足当前公共汽电车行业疫情防控需求,对于促进有序复工,逐步恢复城市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并为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呼吸道类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该标准是广东省首个公共汽电车行业新冠肺炎及其他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防控机构和制度、员工防控、员工培训、乘客防控、交通工具防控、公交站场防控、运营调度、疫情应急预案、防控物资保障、报告事项及程序等13个方面,适用于卫健部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其他重大呼吸道类传染病疫情时城市公共汽电车、定制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及其封闭首末站、枢纽站、停保站场和从业人员、乘客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具有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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