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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当客车来用 安全岂能当儿戏

本报讯 1月7日,廖某驾驶货车运载三角镇某家具厂的25名工人由金鲤北路到三鑫路的工厂时,被三角交警查获。经核查,货车核载2人,实载26人。在要求卸客转运后,执勤民警当即依法对廖某作相应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三角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到金鲤工业区金鲤路口时,发现一辆粤TSL5××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车厢上人头涌涌,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于是指令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车辆驾驶室核载2人,实载3人,车厢人数经清点共计23人,总共载了26人。为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民警当即要求驾驶人卸客转运。

据驾驶人廖某交代,车辆是三角镇某家具厂的,他本人及车辆所载人员也全是家具厂的员工。当天,他按工作安排驾驶车辆将家具厂的25个人运送到三鑫路的另一工厂,原以为路程很短,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没想到路上遇到民警查车。

民警当即对廖某及25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指出了乘坐货车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廖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等处罚。

1月9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获悉,按照道路交通法规,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款200元;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罚款2000元,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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