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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行贿163万元串通投标政府工程

去年1月,时任大涌镇党委委员的邓某因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邓某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伙同他人合谋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涉嫌串通投标犯罪。记者4月21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与邓某有关的一名“围猎者”已被判刑。湖南女子罗某4年间共向邓某行贿163万元,且串通投标获得污水处理经营权,两罪并罚获刑6年,并被处罚金50万元。

■4年行贿163万,曾多次获关照

罗某1980年出生,与邓某是高中同学关系。2015年至2018年期间,罗某为感谢时任大涌镇党委委员邓某(另案起诉)对她承接镇政府工程项目中以及其经营行为被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处罚中给予帮助,多次向邓某贿送共计163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她行贿罪中共有5项犯罪事实。其中在2015年至2018年间,罗某为感谢邓某帮助使其以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广自公司)名义中标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多次向邓某贿送共计约100万元。期间,污水处理厂因排放含磷超标,邓某帮助其减少了处罚,事后收到好处费10万元。

此外,2016年,邓某帮助罗某中标某电视台广告代理权业务,罗某事后贿送了30万元;2017年,罗某与人合作挂靠的建筑公司在竞标105国道中山市路段灾后重修项目因涉嫌围标将受处罚,邓某帮助疏通关系使得建筑公司免除了处罚,罗某贿送19万元表示感谢。

2015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罗某在每年春节或中秋节向邓某贿送节日礼金1万元,共4次合计4万元。

■串通投标拿下政府污水处理工程

2018年9月3日,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大涌镇生活污水厂委托项目在招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罗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她传唤到大涌镇旗山派出所。

2015年,罗某与邓某(分管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财政等工作)共谋,通过邓某帮助罗某中标大涌镇污水处理工程。邓某的供述显示,在该项目正式对外招标前,她就问罗某是否认识运营污水处理的公司,要资质好一点的,罗某听后表示有兴趣。

随后,罗某找到陈某涛(另案起诉),商量以陈任职的广州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参与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并约定广自公司中标后,将工程交由罗某实际经营,罗某向广自公司支付挂靠费用。为了确保广自公司中标,罗某还找到广州3家公司等单位参与“围标”,并向这些公司支付好处费。

广自公司最终顺利中标获得大涌镇污水处理厂5年的运营经营权(从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中标后,罗某与广自公司以签署分包协议的形式,取得了大涌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的实际经营权。

去年5月,罗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市第一法院两罪并罚,决定对罗某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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