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100元,企业招工有奖励!火炬区硬核操作促复工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做好复工复产后用工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火炬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火炬区人社分局印发了《火炬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促进用工的通告》,鼓励疫情期间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其中,2月28日前复工的、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市重点企业,最高享受2100元;首次直接招用员工,最高给予企业补贴1200元/人,给予员工补贴900元。
政策特点:
1、只要符合条件,财政全部解决,不设底线。
2、补贴的范围比较广,除了生产、配送应急防疫供应品企业、重点企业外,还涉及线上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全部规下工业企业。
3、政策将有效吸引新增就业人员和首次到我区就业人员。
4、促进企业积极为新招用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有利于对企业的用工管理。
5、有利于企业积极响应社保政策,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参保权利。
火炬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促进用工的通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做好复工复产后用工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区防疫指挥部同意,决定对复工复产相关企业及员工实施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自2020年2月19日至3月31日,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招用员工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18号)执行,在市政府补贴1000元的基础上,我区财政追加补贴500元,其中对企业补贴200元,对劳动者补贴300元。
2.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2月19日至3月31日,直接招用首次在火炬开发区就业员工,在此期间需在区人社分局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的,给予每人800元生活补贴。其中,600元补贴劳动者,200元补贴企业。
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自2020年2月19日至3月31日,直接招用首次在火炬开发区就业员工,在此期间需在区人社分局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的,对每人补贴500元。其中,200元补贴企业,300元补贴劳动者。
本次补贴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补贴政策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火炬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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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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