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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很讨厌惹~纠正它!

随地吐痰

乱倒生活污水

乱扔果皮纸屑

公共场所晾晒衣服

……

生活中偶尔遇见的这些不文明行为

真烦人!

下个月起

这些不文明行为都要开罚了!

背景

为规范市容环境管理,10月1日起,我市出台的《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章43条,对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等方面进行规定,规范市民和企业行为,同时,还明确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并为创文提供更强法律支撑。

以下这4类违规行为,

《条例》已明确了处罚标准,

一起来纠正吧!

01

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法律支持:《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擅自占用街道两侧和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各类建筑退让区域等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演出或者堆放、晾晒物品。”

处罚:违反此规定,占用公共场地设摊经营、晾晒衣物、堆积物品等行为,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02

往车窗塞小卡片

法律支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擅自往他人交通工具上投放广告印刷品。

处罚:违反此规定,往他人交通工具上投放广告印刷品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03

临街空调凌空滴水

法律支持:《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在临街安装空调器的,应当符合相关市容标准,空调器的冷却水应当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凌空排放。

处罚:违反此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04

乱贴“牛皮癣”

法律支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镇政府、街道办应当选择街巷和住宅小区等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张贴宣传品的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维护管理。

处罚:对不在规定位置张贴的违法行为,对张贴者处以最高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的文明程度

也代表着城市的温度

中山的精致

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维护!

卢思婷

陈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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