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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多项补贴来了!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就业”一词被提及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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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也是“六稳”之首和“六保”之首

近日,我市出台了

《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

若干政策措施》

(中山“促进就业九条”2.0版)

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

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01

“稳”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 保持企业社保缴费成本预期稳定,在减免、降低、缓缴社保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稳岗返还企业受益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 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02

“拓”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 通过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等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 强化产业、金融、外贸、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合力。
  • 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汽车等战略性产业集群,聚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等领域打造一批优势新兴产业集群。推进5G融合应用。
  • 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持续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03

“促”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 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参照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给予补贴, 最长补贴2年 。
  •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 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 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 。
  • 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对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 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

04

“撑”

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力度,对小微企业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补贴落实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政策。
  • 对返乡创业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
  • 对在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 对青年创业者,加快推进“1+1+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和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05

“保”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对个人——

  • 将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 自2021届起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 。

对企业——

  • 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 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 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 。
  • 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 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

06

“提”

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

  • 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
  • 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行动。
  • 实施三类重点群体六大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 实施紧缺急需职业(工种) 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上浮30% 的政策。
  • 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
  • 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补贴, 每人补贴最高1000元 。

07

“托”

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

  •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 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 按每人5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
  • 对于失业人员,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定期联系制度,每月进行跟踪服务。
  • 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08

“强”

强化就业服务供给

  • 实施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强化就业服务供给。
  • 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加强“村企”“园村”“校企”招聘对接,深化省内外劳务合作。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介绍员工,符合条件的可按 每人5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
  • 严厉打击“黑中介”“工头”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09

“优”

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研判机制

  • 健全就业失业登记系统,推行就业实名制。劳动者可按规定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就业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
  • 对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无业的新成长劳动力实行承诺制失业登记,免提交失业证明材料。
  • 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跟踪应对,健全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同步制定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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