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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受理!​中山2021年度积分入学受理工作开始啦!

今天起受理!​中山2021年度积分入学受理工作开始啦!

  2021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已准备就绪,全市定于2021年3月4日起全面受理。有申请积分入学需求者,请到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办理。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请确保以上查询条件内的所有资料填写无误,才能进行积分查询(积分申请后,查询分数建议在5-10个工作日后)。

  (一)申请入学排名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街排名,排名在公布的指标数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五)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于4月15日前提交(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逾期不作计分。

  若证书遗失,可扫描学校开具的证书遗失证明或学位授予证明。没有对应的毕业证书,可扫描结业证书。

  办理时限:认证周期通常为18个工作日。认证期间如遇缺少材料或更换材料等情况将暂停认证,认证周期将自动延长。建议避开寒、暑假期提前办理。

  具体操作:个人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后,点击“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进行打印

  任一辅助材料(①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②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③考试登记(发证)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

  (备注: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地址:纳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uangdongshuiwu。路径:微办税-个人业务)、广东税务自助终端(终端地理位置可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地图,查询办税服务厅所在位置)、中国建设银行的智慧柜员机等系统可以查询、打印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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