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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规划之窗(2)

中山规划之窗(2)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实践活动的原始记录。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科学研究、城市抗灾防灾,恢复重建、解决经济和民事纠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随着中山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愈来愈重要。城建档案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它只有实行依法治档,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整个社会的档案行为,才能有效地保障城建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最近,市政府颁发了《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中山市规划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受市规划局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包括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园林风景名胜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城市建设科研设计、城市勘测、城市规划、镇村建设等档案,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办法》还规定了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各镇区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市城建档案馆指定接收和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各镇区非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地镇区城建档案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办法》还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与验收、城建档案的报送、城建档案的保护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事项作了规定。 城建档案是一项“服务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工作的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仅要接受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更需要得到城市建设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城建档案工作,为保障我市城市建设及当代社会的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 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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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市领导之窗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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