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教务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原标题:通知 教务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答辩工作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将对2018年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开展结题答辩和评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中山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或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其中电子版为word版本);
2.总结报告或成果论文(如有已发表论文应同时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页的复印件,未付印者请提交录用函复印件;同时提交扫描版);
1.学院将在3月26日上午9点开始在南校旧生物楼205和405会议室,组织本院获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的项目(详见附件4)结题答辩和评优工作。2018年获立项特别是项目负责人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请延期结题及答辩。请同学们准备5分钟的PPT和相关结题材料及汇总表,于3月22日前发邮件到。
2.项目结题答辩评审结果按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比例不超过院系两类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验收评审指标体系可参考附件5。其中 “不通过”的项目,将被要求限期修正,如仍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不能按时提交修改后的结题材料,学校将予以通报。
3.学院将根据答辩评审情况,填写《中山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答辩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并于3月28日前将电子版提交到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条件保障邮箱(.edu.cn),同时提交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南校园生物楼311室)。
4.于3月28日前,学院拟将获评为“优秀”等级项目的详细结题材料电子版,连同答辩情况汇总表,一起发送到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条件保障邮箱。
各学生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今后立项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各院系收集好各项目详细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教务部将不定期组织对存档材料的检查。
- 标签:中山大学教务处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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