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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在哪个校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在哪个校区)

 

在没有行动之前,不要让犹豫不决击垮了内心的自在。你要记得,成年人的圈子应该干净而真心,才有意义。

内卷可谓是近期最有话题度的一个词。而法学作为一门内部资源有限、成员之间竞争日益激烈的学科,当之无愧是最卷的那一个。一旦踏入法学这个体系的学习,就相当于开始了在学业进步和职业发展之路上永无止境的不安与焦虑。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仍想坚定地走在这条路上,不仅需要强化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技能,更需要走好选择的第一步。

律政作为法学院申请与求职专家,我们不仅为大家提供关于留学申请方方面面的悉心帮助,更关心大家怎样能在法律这个充满魅力却又竞争激烈的行业内披荆斩棘走向成功。因此,我们特地推出国内法学院盘点系列,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广东法学院整体情况

人生历程不能全由自己来安排,但人生的道路却全靠自己一步一步地去走。人生的旅途酸甜苦辣百味具有,自己亲自尝过,才懂得什么是人生。

说起广东省,发达的经济和多元的文化是大家首先能想到的特点。作为拥有深圳和广州这两大一线城市的省份,广东的经济发展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但除此之外,广东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也不容小觑。作为一个沿海城市,广东镇守着对外开放的窗口,在强大经济贸易市场和丰富文化底蕴的基础之上,广东的高等教育也取得了值得瞩目的成就。

广东拥有两所一流大学和三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更是有八所高校跻身百强名单。近年来,借助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广东的众多高校也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东的法学院,看看哪些法学院有着传统优势地位,哪些后起之秀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前景。

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创立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以及1923年的广东法科大学。1926年学校正式更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并成为广东的最高学府,当时的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撤销。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端木正任首任系主任。1993,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销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院身上突出的标签有很多,比如雄厚的师资和高水平的科研条件、综合性大学得天独厚的跨学科优势、国际化的视野和交流平台、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等等。借助这样的优势,中山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法学院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所有重要的法学专业领域。中山大学的刑法学课程成为了广东省精品课程,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被认证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被认证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中山大学不仅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共建成立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中山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更是广东省地方立法的重要智库支持。

在海外交流方面,中山大学法律诊所是中山大学法学院十分出色的实践教学成果之一,它正式成立于2002年2月,其后与美国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并得到了雅礼协会(The Yale-China Association)、福特基金会(The Ford Foundation)和岭南基金会(The Lingnan Foundation)的支持和资助。此外,中山大学法学院更是与毗邻的香港、澳门的司法机关和法律院系建立了深入的交流和合作关系。自2000年以来先后与香港律政司及香港警署合作举办了中国法律讲习班、香港警署法律培训班、香港律师中文陈词应用培训班等,还与港澳高校建立学生联合培养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华南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学教育和研究重镇,其前身为1988年开设的华南师范大学原政法学院法律系。1988年,华南师范大学成立政法系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专业学生;1996年学院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年政法系、思教系、哲学管理学研究所、德育教研室合并,成立政法学院;2004年底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 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获批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此外,华南师范大学还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重点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大学。

除了常规法学教学,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培养学生理论训练与实践结合的能力,在法学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上更是提出观摩审判、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实习和社区法律服务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实践教学法。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依托法学院与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成立律师学院,现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律师学院。

暨南大学法学院

暨南大学的法学教育开创于上世纪初,早在1927年国立暨南大学上海真如成立并开设法律系。1930年暨南大学成立法学院,为全校五大学院之一,是中国最早设立的法学院校之一,与北大、东吴、朝阳等法学院齐名。当时暨南大学法学院下设法律系、政治经济学系和外交领事专科,名师荟萃,一时称威。著名法学家、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石熲先后任法律系主任和法学院院长,现代国际政治和宪法学专家、法国国立里昂大学法博士翟俊千,著名学者潘光旦、孙寒冰、刘世芳、罗隆基、童冠贤、陈彪如、邹文海、周枏、陈文彬等均曾在学院任教。2001年,暨南大学复设法学院;2004年成立华南首家知识产权学院;2011年暨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正式合并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暨南大学法学院,那一定是与时俱进。2020年,暨南大学法学院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成立,此外学院还有粤港澳大湾区竞争与发展研究院等10多个研究机构,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深圳大学法学院

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在明天驰骋风云,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充实虚幻明天,只有把握现在,才能造就明天辉煌!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1983年,深圳大学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目前有法学和社会学两个本科专业,获得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位于深圳这个创业之都,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发展与当地的知名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2010年深圳大学、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中兴、华为、腾讯、比亚迪、迈瑞等高科技企业合办共建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1年,学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2012年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教育厅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在深圳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2019年广东省法学会同意成立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中心并认定其为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研究在国内有着不俗的实力,这一方面得益于深圳拥有毗邻港澳的独特地缘优势,另一方面更是借助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设立的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的扶持。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大学法学院在宪法和港澳基本法的学术研究、资政服务、对港澳交流等方面成绩卓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前身可追溯至1995年,当时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安排下广州外国语学院与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依托原两校国际商法和外贸英语的师资力量,筹建国际经济法系;1997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法学系正式成立;2008年,原广东财经职业学院部分法学专业教师转入学院。2001年,正式改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历经20多年的发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学科体系设置相对完整、专业特色鲜明、教学和科研水平在广东省知名的法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凭借这样的优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成为了教育部司法部首批涉外律师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联盟首批联盟成员、广东省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广东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广州)。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十分重视培养并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国际性模拟比赛,而且频获国内大奖。例如,2002年法学院学生代表队参加贸仲杯(英语)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继荣获中国第三届贸仲杯辩论赛亚军后,又在2003年第四届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辩论赛中摘取了桂冠。学生参赛队伍在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第五届、第八届至第十三届、第十七届全国选拔赛中多次取得了二等奖的佳绩。2019年,学生代表队获得首届贸仲杯国际投资仲裁赛团队一等奖。2019年,学生代表队获得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中国区选拔赛第一名。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以下简称为STL)是一所年轻的法学院,它创立于2008年,是国内唯一提供美国法律培养模式的法学院,也是中国及全世界范围内唯一将美国法律培养模式(J.D.)和我国传统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J.M.)相结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同时,学院还针对国际学生提供LL.M.培养项目。

学院创院院长为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及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席、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前院长,上海纽约大学常务副校长、201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改革开放40周年40位最具影响力的外国专家之一Jeffrey Lehman教授。现任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在加入STL前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院长和国际事务学院的创院院长,在此之前他曾任伊利诺伊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法学教授,也曾是美富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在东京和香港工作近十年。

STL的法硕/J.D.双学位项目学制四年,其突出的特点为中英双语法学教育模式、互动式案例研究教学、丰富的比较性跨学科课程和紧跟国际法律市场需求的法学教育课程。STL的培养方案将优秀的国际化师资所讲授的包括中国、美国、欧洲法律的J.D./法硕课程与严格的案例分析和苏格拉底互动式提问教学方法相结合,有助于帮助学生学习解决复杂的跨学科问题,培养有能力的律师以便能够处理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跨国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凭借北京大学的声誉和学院优质的教学资源,STL一直享有最优质的生源,与此相对应,STL也有着很高的录取标准。要符合STL的入学条件,中国大陆学生必须:(1)以最优异的本科学习成绩从国内顶尖大学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或者,(2)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超过北京大学自主确定的专业分数线;(3)参加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 LSAT)。此外,在被STL录取之前,学生还必须通过严格的面试,接受STL教授一对一的英语语言能力测试。

律政观点

除了以上这些,广东还有不少实力强劲或富有特色的法学院系,比如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等,囿于篇幅,我们就不一一介绍了。广东省独特的背景十分值得有留学计划的法学生们关注,一方面,根据我们的经验,来自广东高校的申请人在香港法学院的申请中都有着不错的录取结果;另一方面,广东享有获准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工作这一点得天独厚的优势,在这片拥有多种法律传统和受到多种国际影响的法律市场,留学归来的涉外法律人才一定会大有作为。

法学大概是内部鄙视链最为严重的学科,所谓出身不仅影响升学就业机会,还会影响未来职业发展路上的人脉圈。因此在择校时,法学生一方面要面对来自学校排名的压力,另一方面还要纠结五院四系的名号。希望我们的介绍能让大家在传统强势法学院之外,对有着独特竞争优势的法学院多一些了解,在择校和考量未来工作时具备更加客观全面的选择视角!

大云浮干旱,乌云密布时常有,就是没看到有人们期待已久的大雨降临。顿时,天空中的乌云像一个黑色的幕布渐渐的拉下来,狂风似魔鬼一般咆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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