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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医保局 天津市医保局 河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

解读《北京市医保局 天津市医保局 河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

  解读《北京市医保局 天津市医保局 河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7号)

  《北京市医保局 天津市医保局 河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发〔2022〕62号)。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超转人员、离休统筹人员、医疗照顾人员。

  (一)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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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天津市政务公开网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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