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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至10日召开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邱礼荣 特约通讯员郭敏)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力强、郑则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敏、钟伟宁、于加良,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国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冯起忠,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整改合力;要加强整改工作动态跟踪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动问题解决。

  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惠州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逐步探索规范报告的内容和范围,并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摸清底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效。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至10日召开,会期2天。会议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惠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将以上报告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分析总结了我市多年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立法解决问题为导向,具有一定的创设性和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意见建议,深入调研论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冯起忠回应表示,市政府将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多措并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切实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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