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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有关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举报"两非"行为奖5000元

   (记者张斐)为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财政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举报的“两非”行为进行受理、查处,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奖金分别列入市、县(区)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两非”行为的,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类非法行医机构或个人。凡发现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采血或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实施手术或使用药物为孕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无紧急情况及医学需要,未取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的妊娠14周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境外人士除外)终止妊娠等均可举报。

  征求意见稿提出,凡举报的“两非”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有明确、具体的举报事项和举报对象,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未事先被主管部门掌握,同时举报人实名举报,并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及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对举报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主管部门应当自调查结束或案件办理终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提交奖励申请,并在受理举报人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发放到举报人银行账户。举报人须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填写《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提交奖励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伪造举报材料诬告他人,或者冒领举报奖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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