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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服刑犯狱内带伤身亡遭"强制火化"?司法局:火化系依法执行

北京青年报2019年12月26日讯 2018年10月,黑龙江东风监狱中,一名服刑人员突然死亡并被鉴定为脑梗死,随后家属在遗体身上发现多处伤痕并质疑其是否在狱中遭到殴打。2019年12月15日,服刑人员遗体被监狱带走火化,其家属认为在外伤来源尚未查明的情况下,监狱擅自火化遗体的行为家属不能认可。“我们的诉求就是请求检察院形成调查组,查明他真正的外伤原因、死亡原因。请求查看他死亡前72小时的完整监控视频。”

12月22日,哈尔滨司法局监狱管理处发布通报称,监狱多人目睹其发病前多次摔倒,无其他致病致死因素。监狱依据《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第19条“尸体火化自死亡原因确定之日起15日内进行”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涛尸体进行火化。

北青报记者在通报中看到,黑龙江省东风监狱在押服刑人员陈某涛,曾因强奸罪被判刑入狱,服刑期间因结核性脑膜炎经批准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期间,因盗窃罪被判刑并重新收监。刑满释放后,再次因盗窃罪于2018年7月被判刑一年六个月,2018年8月投入东风监狱服刑。

2018年10月29日晚6时许,陈某涛突发疾病,监狱即派干警第一时间送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抢救,经全力救治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院方证明死因为“脑梗死、呼吸衰竭”。

事情发生后,监狱第一时间依法向驻狱检察室做出汇报,检察官带领法医进行了尸表检查,结果为“尸体表面未见异常”。监狱于当日派专人赴兰西县告知死者父亲,与家属沟通善后事宜。

随后,监狱依法依规对陈某涛死亡一事启动调查程序,对监区管理情况进行了彻查,未发现管理失误问题。监区干警、同监舍服刑人员出具18份材料,证明陈某涛身体弱、语言交流有障碍,多人目睹其发病前多次摔倒,无其他致病致死因素。

在陈某涛家属提出异议后,监狱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陈某涛姐姐代表家属签署意见,同意进行法鉴,并见证了解剖全过程。鉴定结果表明:陈某涛确因突发脑梗死死亡,排除了其他死因。

2019年5月28日、6月12日,监狱两次依法定程序向陈某波送达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通知书》《死亡调查结论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告知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另行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重新鉴定。直至尸体火化时,陈某涛家属从未书面提出对死者再次进行法鉴的申请。

2019年12月9日,监狱向陈某涛家属依法送达《死亡证明》《火化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陈某涛家属拒收,并索要赔偿。12月10日,监狱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6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留置送达。12月15日,监狱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司法部《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第19条“尸体火化自死亡原因确定之日起15日内进行”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涛尸体进行火化。

12月23日下午,陈某涛姐姐陈晨(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2018年10月30家属获悉监狱中服刑的弟弟去世了,死亡原因是脑梗。然而2018年11月1日,陈晨在殡仪馆看到了弟弟陈某涛的遗体后,却对弟弟的死因产生了疑惑。“遗体上有很多外伤,双腿、胳膊有大片淤青,后脑有血肿块。我们就跟监狱提出要监控视频,要求查明外伤来源。但是监狱方面告诉我们,监控没有保存下来,弟弟的个人物品也都没有保存。”

随后,陈晨与家属们开始多次向东风监狱以及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要求查明死因和外伤来源。

北青报记者在陈晨提供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尸检鉴定意见报告中看到,死者脑干部位脑膜结核侵及血管,发生脑干及大脑多发脑梗死,继发重度脑水肿、急性局灶性肺泡性肺炎,导致呼吸循环障碍而死亡。然而,陈晨和家属们并不满意这个尸检结果。“第三方给出的尸检报告只对死亡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没有提外伤的来源。”

在陈晨提供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9年6月3日的《对黑龙江省东风监狱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异议》中,北青报记者看到,她要求监狱方给出陈某涛死因和外伤来源的完整书面结论。

2019年6月,东风监狱向家属们出具了《关于罪犯陈某涛家属反映问题的回复》。回复中提到,陈某涛曾患有脑膜炎,身体状态较差,日常有走路不稳跌撞和摔倒现象。经过询问陈某涛工友、舍友,排除其尸表外伤是由体罚虐待或肢体冲突形成。

随后,2019年7月17日,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也向家属出具了一份《答复函》。关于陈某涛尸体上的外伤,《答复函》中显示,“尸体呈淡黄色革样化改变的个部位为死后伤;尸体呈暗紫色或暗红色改变、皮下浅层出血的五个部位为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的非致命性损伤,与被鉴定人陈树涛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尸体头部右枕部头皮内血肿系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的非致命伤,尸体检验未见有颅骨骨折、脑内出血等,该血肿不能诱发脑梗死。此外,多名与陈某涛熟悉的罪犯证实,陈某涛入监后行动迟缓,常有自行磕碰现象发生,检查院也未发现陈树涛生前遭受他人外力打击或者虐待的证据。”

2019年12月9日,陈晨和家属接到东风监狱给出《火化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陈某涛尸体已经检验,无保留必要,于12月15日进行火化。12月10号,火化通知书被贴到了陈晨父母家的窗上。12月15日上午,陈某涛遗体被火化。

“现在没办法再次尸检了,对于我们查清外伤来源非常被动。”陈晨无奈地表示:“目前我们的诉求就是请求检察院形成调查组,查明他真正的外伤原因、死亡原因,请求查看他死亡前72小时的完整监控视频。”

对于11月22日哈尔滨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处发布的说明,陈晨表示质疑。针对说明中的“直至尸体火化时,陈某涛家属从未书面提出对死者再次进行法鉴的申请”,陈晨表示,家属们一直在要求二次尸检。“我们要求重新尸检,但是要在监控完整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二次尸检,但是监狱一直拒绝给监控。”

陈晨和家属们一直反复要求的72小时完整监控视频,目前只获取了5分钟。据陈晨介绍,视频中有陈某涛与其他工友上工的视频;有死前两小时陈某涛抱着被子去铺床的视频,还有事发后陈某涛被人抬出来旁边站着医务人员地视频。

陈晨认为这些片段并不能完全反映弟弟生前的状况。而针对家属调取监控视频的诉求,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曾回复称,因监狱未保存视频资料,致使死者生前影像无法还原,“我院也向东风监狱提出此问题,但至今无法解决”。

另外,陈晨表示,说明中显示事情发生后监检察官带领法医进行了尸表检查,结果为“尸体表面未见异常”。“明明有这么多外伤,怎么能说是未见异常呢?”

而陈某涛地遗体被火化地程序,陈晨也表示不能认可,“虽然说有‘尸体火化自死亡原因确定之日起15日内进行’的规定,但是我们认为应该是家属也认可这个死亡原因才可以的。我们家属目前都不认可死亡原因,都还在向相关部门反映和等待回应,并且还想进行二次尸检,这样的‘依规’火化我们不认可。”

(北青报记者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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