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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区一药店出售“三无”口罩,引导顾客刷医保卡支付遭重罚

2020年2月13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接群众举报:石岐区某药店涉嫌销售未标明中文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三无”口罩产品,且该药店引导消费者刷取医保卡支付上述购买口罩费用。

接到上述举报后,中山市医保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2月14日至16日期间,该局调取了涉案药店的医保卡支付消费记录,向举报人及多名曾在该药店购买过口罩的群众进行走访核实,并提取了大量涉案“三无”口罩,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调查,2020年1月27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石岐区某药店向多名群众销售标识为“株式会社 永光”等日文字样的口罩共6盒,售价85元/盒,共计人民币510元。同时,该药店通过采用虚假销售其他药品的方式,刷取群众医保卡,收取上述口罩费用。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口罩外包装未标明中文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系“三无”产品。该药店明知上述口罩为非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不应由医保资金支付,但仍以虚假销售药品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共计510元,且在市医保局对药店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时,仍对上述行为作出虚假陈述。

疫情期间,作为药品销售的商家知法犯法,出售“三无”口罩产品,增加群众感染风险,情节恶劣。中山市医保局对该药店作出按销售金额5倍罚款的顶格处罚,同时取消该药店为社保定点药店的资格,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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