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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男子身戴电子镣铐仍醉酒驾驶

上周四晚,中山民众男子吴某因醉驾被民众交警查获。12月16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吴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22.3mg/100ml。经查,事发当时,吴某因此前醉驾还戴着电子脚镣。

12月12日晚,民众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民众镇文化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10分许,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行至执勤点时,被民警截停检查。其间,当事男子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在进行酒精检测时,数据显示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到医院抽血后,当事男子被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事男子叫吴某,中山民众人,现年42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核查身份时,民警发现吴某曾于今年4月14日中午因无证、醉酒驾驶报废二轮摩托车在民众镇肇事,被办案民警查获过一次,后于8月份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3000元,刑期至今年12月20日。事发当时,吴某还戴着由看守所监控的电子脚镣。

据了解,电子脚镣是一种具有定时以无线电等方式自动回传功能的电子刑具,主要作用在于对被判处管制、社区劳役或者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距离监控,保证犯人仍在可监控的范围内。佩戴电子脚镣的嫌犯或犯人超越事先划定的地域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

12月16日,血液检验报告显示吴某酒精含量为122.3mg/100ml,确认为醉酒驾车,由于吴某系在刑期内再犯,依法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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