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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三角镇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串门、不得集聚

三角镇今日发布《关于住宅小区全部实施封闭式管理的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做了详细规定。

各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及租户:

当前正处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原则上只保留1个。

二、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每日消毒不得少于4次。

三、小区业主、住户进入小区一律实行体温检测。

四、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五、小区业主、住户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一律接受隔离观察14天。物业管理处要做好台账登记,并及时向镇住建部门报告。

六、发现小区业主、住户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通知三角医院(联系电话:23389857),同时向卫计部门报告(联系电话:22818863)。

七、小区业主、住户一律不得串门、不得集聚。

八、小区业主、住户出门一律戴口罩。

九、小区内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十、小区业主、住户若瞒报或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小区物管公司及出租房东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三角镇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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