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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南区对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展开联合检查 ↓

为加强行业治理,为广大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教育环境,7月27日—29日,南区文体教育局、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卫计局、应急管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各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

本次对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车次,检查培训机构场所61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宗。

检查组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山市教体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96号),结合市、区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了六个方面:

一是是否持证合法经营,包括持有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二是办学场地是否达到省定标准,包括场地面积、场地安全、二次消防验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

三是任课教师资质情况,必须与培训学科相对应、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

四是不得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良行为;

五是严格落实“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疫情期间必须按规定退费等;

六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出勤登记测体温登记和场地消毒登记工作。

经检查,南区各培训机构基本处在良性发展状态,不存在采用虚假广告宣传招生营利情况,不存在与中小学招生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不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良行为。

对非学科类、0-3岁幼儿托育类等26家培训机构,检查组发出需办理办学许可证整改通知书,已关门停止营业10家,发出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2家。

南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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