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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拆违不手软,复绿工作紧跟上!

(坦洲发布)

挖掘机“轰轰”作响

硬化的水泥地面被破拆

运送废渣土的工程车来来往往

“两违”现象 露头就打

近日,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永一村等单位、村(社区)联合对一处违法占地开展强力整治,破拆水泥硬化底,整治面积600平方米。

该处占用耕地位于

永一村生茜、老林小组

当事人用水泥将土地硬底化

非法占地、破坏农田耕作层

恢复耕地 还绿于民

工程车穿梭往来,运走拆后的混凝土废渣,平整土地,被破坏的耕地恢复了耕作条件。

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人用黑土覆盖土地,疏松土壤,开坑起垄,并种植合适作物,科学有序复耕复绿,被占用的土地重新恢复生机。

下一步,坦洲镇将继续坚持重拳拆违与复耕复绿相结合,落实“即拆即清”和高标准复耕复绿,切实维护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知多D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坦洲发布编辑部编辑

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坦洲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坦洲镇新闻编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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