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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红黑榜④】私自拆除道路护栏,罚!

某商户为方便做生意私拆护栏

还屡禁屡犯

罚!

新一期的创文红黑榜来了

看看你的行为中招没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坦洲创文红黑榜④~

创文红榜

6月起,坦洲城管和执法分局持续开展“五化”提升专项工作,加强对镇内主次干道及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巡查管理,并加强镇内校园周边的巡查力度,巩固创文效果。

6月9日,坦洲交警大队在文华路、环洲南路、界狮南路和十四村社区等区域整治违停,今后将继续加强重点路段的违停整治。

日前,坦洲镇十四村社区持续开展居住环境整治,严格对照4月全域第二次检查反馈情况,清理了沙角环街、鹅咀街、顺泰街等卫生死角27个,清除杂物垃圾约计200吨,清拆废弃铁硼、违规搭建3间,约4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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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改善网髻路道路环境,规范公共秩序,有效遏制乱摆乱卖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镇政府累计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包括人行道和路中护栏等设施。然而,近日却有人以身试法。

在十四村社区网髻路附近, 有部分商家为贪图方便,恶意破坏网髻路“壹级汽车服务中心”门前、“天猫小店及鸡煲王店”门前的人行道护栏。5月29日,镇城建中心在城管执法分局协助下对车行门前人行道护栏进行第一次修复安装。

在镇城管部门和城建中心修复安装之后,6月1日,该处人行道护栏竟再次被私自拆除, 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镇容镇貌。

当天,坦洲城管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十四村壹级汽车美容店开出责令整改和询问通知书,并对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析,责令其纠正损坏市政设施行为,并于6月2日、10日将有关情况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报案处理。

6月11日时,坦洲城建中心工作人员对被拆除的护栏进行再次修复。

修复前↑ 修复后

温馨提示:

道路护栏属于道路安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破坏、拆移安全护栏。故意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商户和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爱护公共设施。

坦洲发布编辑部编辑

坦洲镇新闻编审组、坦洲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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