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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大会通过一批

中山市人大会通过一批

  任命徐红妮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马军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牛庆利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管晓明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莉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敏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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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人大任命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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