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中山资讯  资讯

中山女子“撞人肇事”后只会哭,真相原来是......

假如有人开车肇事,

让你“顶包”你愿意吗?

正常人肯定说不。

但如果对象是你最亲近的人呢?

最近,

中山市民众镇的梁小姐就遇到这个情况。

12月7日凌晨5点多,

民众交警接到报警,

称民众镇新平派出所对开路面

发生一宗小轿车撞行人的事故,

行人受伤。

V

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一名年轻女子坐在一辆银白色小轿车的驾驶座,而受伤老人已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但当民警询问梁某

是否肇事司机时,

梁某却支支吾吾答非所问。

民警随后依法将梁某带回大队

作进一步调查。

当天上午9点多钟,

办案民警收到医院信息称,

受伤老人经抢救无效离世。

遂将这一情况告知

一直不开口只是在哭的梁某,

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

阐明了作伪证的后果,

梁某这才说出了真相。

V

原来,梁某男朋友吴某当天驾车撞到行人后,立即打电话叫梁某赶到现场,并叫她坐进驾驶室,想让她替自己顶包,但遭到梁某的拒绝。

看到有警车朝现场驶来后,他借口自己“去方便”,结果却不见了踪影。民警当即要求梁某联系吴某到案接受调查。

迫于压力,12月8日上午,

吴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交代了事发经过。

经询问,

肇事男子吴某系中山黄圃人,

而梁某则是民众本地人,

两人系男女朋友关系,

吴某所驾车辆是女友梁某的。

据吴某交代,当天事发后,因自己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就有了这么一幕。

以为逃避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V

法律法规

1、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终生禁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扣12分,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帮人“顶包”

更是害人害己!

顶包者涉嫌包庇罪的,

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V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山交警提醒

坐上驾驶位,

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车上路 非同儿戏,

事关车里车外的生命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

抱着侥幸心理逃避责任,

等着你的,

就是法律的制裁!

曾嘉慧

二审:

中山交警权威发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天气
  • 编辑:郭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