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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万元!中山一涉恶刑事案件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近日,因一起涉恶刑事案件的案款312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被害人梁某和刘某激动地对我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晋说道: “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真的太感谢法官了!”

▲被害人梁某填写收据。

据介绍,2012年至2013年期间,以阿虎(化名,另案处理)为首并以阿龙、阿彪(化名,另案处理)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手段, 在佛山市顺德区、中山等周边地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商户,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2年7月,阿虎指使阿龙和阿彪处理被害人梁某(化名)与刘某(化名)两人在合作开发过程中产生土地纠纷的问题,过程中, 阿龙和阿彪借机向被害人梁某和刘某索要土地或钱财。被害人梁某被迫向阿彪转账200万元。2013年3、4月,阿龙以阿虎的名义打电话的方式威胁、恐吓被害人刘某勒索钱财, 被害人刘某被迫向阿龙转账82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阿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被告人阿龙与被告人阿彪共同向被害人梁某退赔200万元,责令被告人阿龙向被害人刘某退赔82万元。

▲被告人被处罚金30万元。

该案判决生效后,阿龙、阿彪并未履行缴纳罚金及退赔义务,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法院涉黑恶案件执行专项小组兵分两路,一方面赶赴佛山市顺德等地查封涉案房产、车辆;冻结、扣划涉案银行存款;走访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敦促其自动履行缴纳罚金及退赔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今年10月15日,被执行人阿龙的亲属主动将罚金30万元存入法院执行款专款账户,自动履行了缴纳罚金的义务。两个月后,被执行人阿龙的亲属将282万元的退赔款存入法院执行款专款账户,由法院分别将200万元转交给被害人梁某、82万元转交给被害人刘某。至此,被执行人阿龙全部自动履行完毕缴纳罚金及退赔的义务。

张倩 通讯员 顾丽娟 李洁珊

图/通讯员提供

三审:程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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