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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44人10个集体拟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公安系统44人10个集体拟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安系统有44人,10个集体榜上有名。

  塔依尔·米吉提(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公安局党委、政委、机关、四级高级警长

  热孜婉古丽·吐尔逊(女,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河南路派出所一级警长

  为充分发扬,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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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东省中山市公安网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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