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资讯

《山西省统计条例》6月1日正式施行

《山西省统计条例》6月1日正式施行

  山西新闻网6月1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山西省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统计条例》正式施行,是山西省唯一一部统计地方立法,标志着山西省统计活动、统计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期。

  《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其中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五大内容作出规定。《条例》在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完善了各项制度和要求,规定了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数据监测评估、统计工作独立性等内容,同时在统计信息共享、保障调查对象权益、完善调查管理机制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

  《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山西省统计督察制度和统计工作约谈机制;明确规定政府不得随意分解统计数据任务,确保统计工作的独立性;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建立统计违法线索移送机制等内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山西省统计信息网
  • 编辑:郭瑪莉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