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统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次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于2022年7月18日9:00至2022年7月20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4.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度毕业生最高学历期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生证;
5.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名时尚未取得上述材料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交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报考期间开展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于2022年7月21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29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2022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01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交资料不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中山市统计局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
4.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
6.中山市统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如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公告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根据招聘单位报名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中山市统计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
- 标签:中山市统计局
- 编辑:郭瑪莉
- 相关文章
-
中山市发展改革局携手华为举办“鸿蒙生态宣讲会”
12月15日上午,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携手华为举办的“鸿蒙生态宣讲会”在中山市举行,吸引中山市一批智能家居企业参加…
- 中山市发改局印发《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广东21市人口大数据:深圳净流入超千万13市净流出
- 高考首日中山公安近500名警力为考生护航
- 号角已吹响 大干正当时!中山公安学习贯彻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部署岁末年初交通管理工
- 一夕之间!这里的发展了60万“反酒驾义务宣传员”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交通管理局
- 大连中山区政府领导分工及简历
- 鲁罡任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郑泽晖不再担任(图|简历)
- 最高奖金2万!中山第二届“智慧公安”微电影微视频大赛启动
- 重磅发布!2022年中山市62个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今日招标网)
- 中山市-北极星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