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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率达812%!东区大鳌溪旧村庄集体物业改造意愿表决公示

同意率达812%!东区大鳌溪旧村庄集体物业改造意愿表决公示

  7月27日,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发布了《中山市东区新鳌岭社区大鳌溪旧村庄(城中村)集体物业改造意愿表决结果公示》。

  公示指出,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中村改造,推动产业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的步伐。2020年5月23日起,大鳌溪经联社就是否同意将东至长江路,南至博爱路,西邻小鳌溪村,北至中山五路内的集体物业纳入改造范围进行集体意愿征集。

  截至2020年7月15日,改造意愿同意率已达81.2%,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山市东区“旧村庄”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流程暂行办法》以及《中山市东区集体经济组织物业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合作企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改造意愿征集结果公示期为15天,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公示期间有关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可向大鳌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了解或反映情况,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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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市人民政府公示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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