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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 当先锋作表率助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欧阳成 通讯员惠市组)日前,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在企业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协助企业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靠前指挥、身先士卒,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在企业复工复产一线高高飘扬。

  《通知》要求,要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企业党组织要主动作为,积极引导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上级各项规定政策,特别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的具体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筛查排查、动态监控、思想疏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督促企业增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力量,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机制、企业防疫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主动参与企业员工普查登记、体温检测、日常消杀等工作,助力企业全面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要及时传递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号召党员、职工加入疫情防控队伍,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积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引导企业职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为身边的职工传递正能量,构建疫情防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

  《通知》要求,要突出示范带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员要主动亮身份、挺在前,带头当先锋、作表率,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四参与三协调两引导”:参与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参与核查企业员工情况和行程、参与企业员工隔离管控、参与企业员工服务保障工作;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在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筹集防护消毒用品、协调解决防控工作实际问题;引导企业员工全面配合、科学防控,做好自我防护,引导企业员工认真做好返岗复工相关工作。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企业党员要切实发挥好“三个带头作用”:一要带头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企业具体安排,及时向企业员工宣传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区)委工作要求、疫情基本防护知识,主动为企业员工释疑解惑。二要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围绕复工复产防疫工作部署、网格化疫情防控等,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冲在一线、干在实处。三要带头服务职工群众,特别是要做好对隔离员工和患者的家属尤其是老人儿童的关心帮扶、及时救助,让企业员工时刻感受到关键时刻党和政府与他们站在一起,汇聚疫情防控正能量。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企业有序有效复工复产的强大合力。积极发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党组织投身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把辖区内单位和行业的工作力量、资源聚集起来,通过建立临时党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群职工先锋队等,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切实做到复工信心到企业、防控要求到企业、关心保障到企业、指导监管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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