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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彪)

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彪)

 

最糟糕的感觉,莫过于不知道应该等待还是放弃。牵挂,一旦被想起,就会让你生不如死,沉溺于悲喜之中,愿陷愿深,无法自拔。

【羊角送青云】

文/金羊网记者 张璐瑶

图/受访者提供

在华南第一学府中山大学,杨彪的履历是特别的。他是一名80后,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多年,而后从教,并在2016年成为中山大学最年轻的法学教授。

从高院法官到大学教授,无论是从事司法审判还是法学研究,杨彪始终走在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前沿。虽然跨界转向法学学术,他始终有一个梦想:希望自己能够充当一座桥梁,把来自法律学术界的抽象思考和司法实务界的鲜活案例结合起来,用通俗生动的语言展现法律的真谛,向普罗大众传播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使全社会能真正理解、尊重和信仰法律。

从法官转型为学者,他以学术为志业

法学是一门很有意思的学问。杨彪从小受律政影视作品影响,法庭上唇枪舌辩与独特思辨深深触动了他,遂立志终身从法,匡扶社会公义。

1999年,他考入中山大学法学院,2005年硕士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

几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使他得以初窥法律实务的门径,也为司法实践与制度理想的差异而困惑。喜欢思考的杨彪下决心把这些问题搞清楚。

于是,2008年,他回到母校中山大学,从法官座席走向了三尺讲台,成为一名年轻的大学讲师,从事民商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迅速成为华南法学界杰出的青年法学家之一。他提出的受益型侵权行为理论在业界产生重大影响,并在2009年底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变成了具体的法律条文。他以咨询专家的身份参与了广东公检法领域众多大要案的论证,并为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制度层面的建议。他还主持起草了《广东省村居自治条例》等众多地方立法草案,并参与广东省普法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等。

以前的学者都是深藏闺中,不为大众所知。杨彪说,我是法官出身,非常关注理论研究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对于法学这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的学科来说,知识普及性尤其重要。

如何让老百姓也能知法、懂法并广泛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近几年,杨彪开始尝试做一些民商法领域的普法宣讲。

制度设计不是曲高和寡的精英游戏,社会民众才是法治的真正载体,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否先进,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制度成本。他希望,能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打造一个更容易让社会民众接受的普法窗口,将过于抽象的理论思考用清晰、朴实的语言向大众做宣传,揭示案例判决背后的法律基本逻辑,窥视法律的全貌。

青春期我们是一个懵懂青年。我们在欢声笑语中畅饮未来,在花开花落中谱下宏图,在悲欢离合中度过难忘今宵。我们需要一盏明灯,我们需要一对翅膀,我们更需要青春誓言。

法学家要发出理性的声音,守望公平正义

当代中国法学家的角色和使命是什么?杨彪认为,对法学家而言,有两个重要的使命:一是在宏观制度层面影响立法,做好抽象规则设计;二是关注个案公平影响司法,为冤假错案发声。

学者最重要的品质在于独立和理性。因此,越是在公众舆论热议的冤假错案、重大要案中,我们法律学者越应该有着学者的社会担当,用独立思考的方式表达一种理性冷静的立场,不对抗,不谄媚,杨彪说,心平气和的对话,对不同观点的容忍和讨论,是当下最缺乏的公共美德,而这恰恰是最需要学者去坚持的。

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就有被骂的风险。杨彪笑道:我经常被骂,因为表达了一个正确但不讨喜的观点。但即便如此,我认为学者也仍要坚持自己的立场。社会需要不同的声音,为公众思考提供更多的可选项是学者的责任。

问及未来的计划时,他认为,学者的最重要使命始终是学术研究。从长远来看,他希望能以一个法律人立场对中国的社会科学做出更大的知识贡献。他希望能用法律与认知行为科学等前沿交叉学科方法,拓宽对传统民法、司法制度设计的理解和分析。

他也感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给法学研究者带来前所未有的机会。他告诉记者,自己也将结合湾区实践做情势化、本土化的研究提升,反哺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制度创新。

他还希望能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后续研究中,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尤其是省市规范性文件出台过程,以学者的良知建言献策,最大限度服务地方、参与社会实践。

我的依恋你该了解,灵犀相通心相连,千山万水如千丝万线,一张相思网,织得好密严。老婆,我想你了,你想我吗?

做过法官,又是学者,他仍希望借助自己的跨界身份继续做普法工作,把专家的法理、法官的权衡、检察官的思维、律师的立场等,用最朴实的语言进行描述和传播,展示法律本身的面貌、精神和运作方式,让普罗大众以更加愉悦的态度和开放的胸怀去接受法治的理念。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信法。他说。

【个人简介】

杨彪,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三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入选者、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中山大学最年轻的法学教授,高级法院法官出身,后转型为学者。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与认知行为科学。在《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论文,出版《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种侵权法的理论诠释》《侵权责任法》等多部学术著作。

【经典语录】

法学学术研究应当回应法治实践。回应不一定是直接解决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但必须有效解释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至少应当从制度理想和发展战略层面为实践指明方向。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必须借鉴西方的理论资源和研究范式,同时也必须接受中国传统与现实约束条件的检验,发展具有解释张力的原创学术。

我这里乌云密布你那里烈日当空明明身在同一个国度却拥有不同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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