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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温馨提示

中山市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温馨提示

  ,请申请人按照《中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指引提前做好认定准备。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山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通行证在中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如申请人不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则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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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市教体政务网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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