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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附常见问题解读)

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附常见问题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镇(街)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本镇(街)人口分布、学生人数、学校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可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或结合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招生。有条件的镇(街)可探索推行大学区多校划片招生。已划定招生片区的要保持相对稳定,若有重大调整的,应履行征求意见、公示等重大民生事项决策程序。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三)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统一使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志愿填报、信息审核、录取、入学注册、补录等工作。各幼儿园、小学要在4月29日前核实毕业班学籍信息。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公办、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学校所在镇(街)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通过入学登记信息审核并填报了志愿的学生,统一于6月10-14日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内公示,6月下旬全市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随机摇出学生的顺序号;第二步,按照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依序录取(即填报同一个志愿的所有学生按摇出的顺序号从小到大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同时符合多个志愿录取条件的,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电脑随机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做公证,邀请纪检人员、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监督,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四)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各镇(街)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违规行为,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招生、虚假宣传等破坏教育生态行为。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违规招生行为的镇(街)和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纳入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招生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对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予以年检不合格、降星或取消星级学校称号处理,直至依法依规予以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一)镇(街)制定招生方案。各镇(街)要综合考虑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模、办学条件、入学需求等因素,科学核定每所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省标准班额招生,不得超办学规模,不得产生大班额。“民转公”的学校应按办学规模做满招生计划,若本镇(街)生源不足的,应列全市招生计划招收其他镇(街)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各镇(街)招生方案要明确各学校(包括公办、民办)招生计划、各公办学校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安排规则、镇(街)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地址等相关内容,经镇(街)政府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二)民办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各镇(街)教育部门要指导属地民办学校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政府购买学位计划、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各类招生计划数由民办学校与属地教育部门商定。原则上,2022年9月1日前未转为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可参照2021年比例设置属地外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由镇(街)安排入学。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可填报本校对口直升计划。符合镇(街)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新生可填报该镇(街)民办学校的属地镇(街)计划。符合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新生均可填报属地外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如实反映学校地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办学情况、收费标准、交通和住宿条件等,经镇(街)教育部门批准后,以镇(街)为单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各民办学校要根据获批的招生方案编制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增减招生计划。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各镇(街)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要求。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编班。“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录取数据将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凡未经系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各镇(街)要指导学校按规定为新生建立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通过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学生监护人自负,并对校长及属地教育部门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各镇(街)、各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各类人才子女的入学安排;按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妥善解决公安英烈、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总部企业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和新冠肺炎防控医务人员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本市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镇(街)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要求统筹做好积分入学工作,积分入围的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镇(街),可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部属、省属高校中山校区的教职工子女入学,应在市统筹下由相关镇(街)妥善安排。

  (一)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和引导。各镇(街)教育部门和各公办、民办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报名登记、志愿填报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等关键环节及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学位安排规则等重点内容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二)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镇(街)要设立专门服务点,向没有条件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学生和家长提供设备和咨询服务;设立学生信息现场验核点,对政务数据中没有相关信息的学生,进行现场信息验核;设立专用的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

  市官方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如招生政策文件、镇(街)的招生方案、直属学校招生通告、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等,在哪里可以查到?

  中山教育信息港(网址:)-“2022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专栏”。亦可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招生期间,会有相关信息发布。有疑问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

  中山教育信息港(网址:)-“2022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专栏”,具体查阅镇(街)的招生通告。有疑问可拨打招生通告上的咨询电线

  中山教育信息港(网址:)-“2022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专栏”,可查看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有疑问可拨打相关学校的招生咨询电线

  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网址:),点击“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入口,网上报名。入学流程: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如下。

  6月3日前在系统自行修改登记信息,需要提交入学材料的,向所报镇(街)教育部门提交,具体可留意镇(街)招生方案。

  “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有关政策参阅《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书,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若同一个学生同时符合多个志愿录取条件的,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

  例1:A学生的户籍为中山市大涌镇,符合市直属初中镇(街)组电脑随机摇号报名条件,同时又符合某些民办学校志愿填报条件的,可从其中选择自己最想去的学校填报1-4个志愿,可以全部选市直属学校、全部选民办学校,或者部分选直属学校和部分选民办学校。填报时可以把其中最想去的学校放在第一志愿,其余依次放在第二、三、四志愿。如果只想留在镇(街)就读初中的,也可以不填报志愿,由镇(街)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例2:只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可以从民办学校志愿中自行选择1-4个志愿填报。自己不想去的民办学校,可以不填报该校的志愿。

  可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请注意,在登记入学信息时,第一个孩子在“是否双(多)胞胎”栏要选“是”(此时还不需要绑定操作),再录入第二个孩子入学信息时在“是否双(多)胞胎”栏还要选“是”,并操作绑定第一个孩子。

  不符合相关学校招生条件的不能参加;政策性照顾生、地段生已落实学位安排的,不用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想去民办学校读书、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街)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在完成入学信息、志愿填报,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已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中旬在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公示,确定名单后将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留意相关的通知)统一进行现场摇号,随机产生学生的顺序号,经公证后,当天会在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公布。

  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公布电脑随机摇号结果(学生的顺序号)后,监护人可登录系统查阅。之后,学校会在新生系统中按顺序号结合志愿依序录取,录取结果会在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公布,监护人可登录系统查阅。被录取的学生要按要求到学校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的补录。

  系统在公布录取结果前已完成了候补(把同时符合多个志愿录取条件的学生按其符合录取条件最优先志愿录取后,空出的学位电脑系统已自动进行了候补),公布录取结果后已没有新的候补名单了。

  2022年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与去年基本相同,第一步统一摇号,第二步学校录取。不同的地方:一是志愿多了2个,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二是市直属初中不再合并填报志愿,每所直属初中都可单独选择填报志愿。

  电脑随机摇号组织全程由公证机构做公证,邀请纪检人员、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监督,全程录像存档备查,确保摇号过程公平公证公开。摇号前,所用摇号程序、设备和参加摇号学生名单由政务信息专家检查后封存,摇号当天才启封,用于现场摇号,摇号结果当场公证,公证后结果上传到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供家长查阅。

  被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放弃注册的新生,若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可由镇(街)安排入学,也可申请民办学校补录。若不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可申请民办学校补录。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在系统中登记新生信息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凡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名。民办学校录满为止。

  ①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②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四种类型:政府购买学位计划、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由镇(街)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中山学籍为准)可填报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填为第一志愿),符合镇(街)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新生可填报该镇(街)民办学校的属地镇(街)计划,符合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新生均可填报属地外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只包括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的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两种,与监护人的社保无关了,监护人在登记入学信息已按入学条件选择了镇(街),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所在镇(街)即为属地镇(街)。

  例1:A同学的户籍在黄圃镇,符合黄圃镇公办学校入学条件,选择了黄圃镇为“拟申请入读镇(街)”,也通过了信息审核,则可填黄圃镇辖下的民办学校的“属地镇(街)志愿”,可选择其他镇(街)民办学校的“属地外志愿”。

  例2:B同学监护人的居住证在黄圃镇,符合黄圃镇民办学校入学条件,选择了黄圃镇为“拟申请入读镇(街)”,也通过了信息审核,则可填黄圃镇辖下的民办学校的“属地镇(街)志愿”,可选择其他镇(街)民办学校的“属地外志愿”。

  2022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招生摇号录取方式有新变化,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通过电脑程序随机产生民办小学招生顺序号、民办初中招生顺序号,摇号结果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后公布。第二步,招生顺序号导入新生登记系统,登记系统会显示每位学生志愿学校的排名(按摇号结果),民办学校按招生顺序号从小到大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有多个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

  入学注册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

  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市直属初4所,分别是中山纪念中学、市第一中学、市华侨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直属小学共2所,分别是市石岐中心小学、市实验小学。直属学校的招生通告查询网址:中山教育信息港(网址:)-“2022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专栏”。

  与往年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不同的是,今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到具体的学校,可选1-4所市直属初中志愿填报。相同的是,与往年一样,每所直属初中都分城区组志愿、镇(街)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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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市新生信息登录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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