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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遴选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根据《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5号)有关要求及项目管理规定,开展2021-2022年度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咨询论证、立项评审及立项后管理服务工作,约150-170个项目。

  本项目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捌拾万元(80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办公费及税费等开展评审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一)广东省内注册登记,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

  (二)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并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高级职称,具有承担省、市级同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资质及经验。

  (四)应建有独立的咨询专家库,包括各行业领域技术以及管理、财务等专家,专家库人数不少于500人,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具备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含评审指标体系、组织工作程序、经费预算)、拥有咨询专家队伍情况、单位简介、专业团队信息,以往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验及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

  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标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单位落款及骑缝章),盖章正本一份,密封包装递交,封口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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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市科学技术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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