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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招生网(汕头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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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悄无声息的喜欢过你,友情之上,爱情未满。或许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人,或眷恋,或暗恋,或想念。

各位高考生,今天开始填报志愿了。填报志愿的方式和去年几乎一样,也是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个时段:6月27日10点-6月28日16点

填报志愿: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司法、消防、飞行技术、公安等院校的专业组志愿以及提前批的专科司法等院校的专业志愿。

第二个时段:6月28日19点-7月3日16点。

填报志愿: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外,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类型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都要在这个时间段来进行填报。

今天,我们还是来聊聊志愿填报环节中必须提前做的功课——了解院校的招生章程。由于内容过多,我们一期期讲,这期先来看看广东部分本科院校

中山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加快进入国内高校第一方阵步伐,努力迈进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招生计划:2021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学校实行大类招生,2021年招生大类及分流专业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记忆想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

PS:高考成绩位于大类内本省前15%且学业成绩在大类内前50%的学生可在大类内任选专业;学业成绩在大类内前15%的学生可在大类内任选专业。其他学生按大一学业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入校后即分流。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录取规则: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此外,考生还需了解以下事项:(1)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2)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3)学校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护理学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4)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5)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6)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7)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8)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9)强基计划、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10)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暨南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录取批次:第一批、本科批。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另外,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PS: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细则:(一)投档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二)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和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在广东省,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要求如下: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数学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75%;3.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外,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各专业具体规则如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一本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辽宁为普通类本科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山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一本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在广东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二者之间取较高者),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各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校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如出现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分别认定为A、B、C三类,其中A、B类考生,在达到相应录取条件前提下按照公示名单等额录取;C类考生在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分项目择优录取。在项目指标数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一本线的考生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运动等级、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值择优录取。(八)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九)体育教育专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十)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十一)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十二)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汕头大学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录取。其他省(区、市)的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另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录取规则:(1)在各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分类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普通类专业招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考科目成绩须合格,且须符合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3)在广东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统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考科目成绩须合格,且须符合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也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6)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在排位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文艺特长生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7)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是: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分,调剂到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满分/统考专业满分。(8)在浙江、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要求执行,录取规则按照浙江、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公布的方案、有关办法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录取。其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也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医学院在广东省招生按汕头大学医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9)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10)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11)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12)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和录取成绩要求、录取规则等详见《汕头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属性: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录取规则:(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等色觉评定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如下: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类全英创新班、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类(强基计划班)、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制药工程)、轻工类(含轻化工程、资源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全英班)、环境工程(3加2中澳班)、生物技术(强基计划班)、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技术)、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自动化创新班、自动化类(含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加2中澳班)、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英创新班、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工程(卓越班)、软件工程(3加2中澳班)、软件工程。(3)加试要求:录取至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在生源地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4)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PS: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5)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录取细则:(1)投档比例: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本科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及以上。学校根据在生源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出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则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省安排录取。(2)加分政策的处理办法: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档成绩,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安排专业志愿时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对获得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3)非平行志愿投档院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学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若仍未完成计划,原则上与该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处理。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4)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不分文理数学-语文-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最高成绩的成绩排序方法。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仅剩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另有规定者除外。(5)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各省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执行。此外,还需要了解以下事项:(1)国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学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分数线(我校在该省未设置该科类普通类招生,则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华南理工大学,培养时间一年,预科培养结业后转入本科阶段就读。(2)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执行。(3)凡以普通类考生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台侨生身份报考港澳台侨联招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4)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外语类保送生、高校专项筑梦计划、艺术专业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和港澳台侨学生等类型招生项目的招生录取,依照学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通过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PS:学校在各省(区、市)根据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6)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PS:在学校艺术类统考招生专业中,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等5个专业使用美术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音乐统考成绩,只招声乐方向和钢琴方向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为:①如该省(区、市)投档使用艺术综合分排位进行投档,则我校艺术类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②如该省(区、市)投档分别使用文化分、术科分排序进行投档,则我校录取时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统考成绩高分的考生。艺术类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或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术科统考或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其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学校将按术科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录取。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此外,广东省考生必须持有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方能报考。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录取。(7)学校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园艺(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国际班)、工商管理类(国际班)、金融学(国际班)、环境科学(国际班)等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按照广东省招生办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班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只允许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互转,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国际班专业可在国际班专业中互转或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或非国际班专业。学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的学分互认校际联合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实行1+2+1模式(1指在澳门科技大学,2 指在华南农业大学培养),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学分互认校际联合培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填报前,在澳门科技大学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否则学校无法录取。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班专业、与澳门科技大学校际联合培养的项目,合作方均使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8)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9)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10)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11)学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重庆市、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广州医科大学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6)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院校专业组录取的,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7)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8)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学校药学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专业、学校中药学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中药学专业、学校应用化学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化妆品技术专业、学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2+2模式,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前两年在本科高校培养,后两年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学校负责,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另外,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6)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7)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8)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本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有考生的成绩排位,则按考生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考生的成绩排位,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6)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在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本校对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投档至本校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成绩÷100)×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校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7)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在不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8)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本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9)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另外,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本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如无投档总分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6)体育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总分排名,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总分成绩、高考语文、英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7)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专业组投档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8)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9)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此外,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6)学校药学(国际班)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7)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8)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9)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在广东省物理类、历史类师范、非师范本科专业、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均在本科批录取。如有变动,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另外,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录取规则:(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2)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本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体育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根据学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入围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或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或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的65%录取,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具体办法按《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6)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排序原则顺序录取,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区、市),则依据以下成绩排序:高考总分(裸分)-数学-语文-英语。(7)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按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8)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9)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考成绩。(10)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11)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12)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13)汕尾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间进行。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法语、网络与新媒体、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单独安排招生专业组,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本招生专业组的各专业间进行。

与多疑者共事则事必不成,与好利者共事则己必受累;无实学却徒有虚名当知有祸变;凡专注一事终身则必有成就。

如若你要堕落,神仙也拯救不了你,但若你要成长,绝处逢生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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