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中山民生

孙中山民生主义借鉴‘居者有其屋’是乌托邦(14118

据报道,前些日子中国住建部的仇保兴副部长在一个论坛上发表观点,说房地产政策如今有一个鲜明转变,就是房地产要回归“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回归到城市空间的公平分配和使用上来,绝不能成为过度投资的渠道。根据他所处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我想这种观点也许代表了当前中国对房地产产业政策的基本立场。但是这个猜测如果属实的话,这实在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关于居者有其屋的争论历史悠久,难道主管房地产政策的官员和学者们至今还不明白它是在中国永远不可能实现,而且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乌托邦口号吗?如果真的向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对象几亿农民工许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那简直是的行为。难道那些官员和学者真的相信在中国能够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吗?我们凭什么相信连美国等发达国家都不可能实现的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中国能够实现?我国不是新加坡在我国谈论房地产政策的时候,不少人拿出新加坡推行居者有其屋政策的例子。据说我国过去实行现在已经变味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参照新加坡的经验。但不管新加坡实行的住房政策效果如何,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我国和新加坡根本没有可比性的这个最基本的事实。新加坡仅仅是个城市国家,没有我国这样到了春节几十亿人需要坐火车大移动的广大国土,没有农民,也没有像我国这样地区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造成巨大差异的户口制度。新加坡实行居者有其屋政策中的那个屋就是城市国家范围内的屋。尽管那么小的城市内也有富人购买的私人房产和建设后低价提供的组屋之间的质量差异,但大多数人居住的组屋质量不会差得太多。即使组屋之间也有因地点和不同而产生的市场实际价值上的差异,那也会远远低于和地方城市的屋之间的质量和价值差异,更不用说房子和西部偏僻农村房子之间根本没有可比性。居者有其屋是古代孟子提出的一种理想社会应有的状态,据说同耕者有其田一起成为孙中山先生推行民生主义的经济理论基础。但是现在连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也因经济原理而在国内受到质疑的情况下,居者有其屋的古代虚幻的乌托邦还有多少上的底气呢?据几年前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我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远超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连的美国也远远抛在后面。但是这种居者有其屋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抛开个别人拥有几十套房产的不平等现象,就算我国的住房拥有状况绝对平均,的家庭都有自己所有的房子,但是把的别墅和西部农村的茅草屋同样算一套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新加坡人均收入远高于我国,又靠强有力的和较高的素质可以在城市国家的范围内治理得非常有效,甚至对买到提供的低价组屋而空置房子的人当罪犯严厉治罪。新加坡实行居者有其屋政策的所有这些条件,中国哪一件能对得上?我们为什么偏偏以新加坡的政策作为借鉴的蓝本呢?居者有其屋指的是什么屋?其实居和吃穿用一样,是人类的基本条件。除了流浪汉,无人无时没有居处,只不过居的方式和质量因人而异罢了。现在已不是唐代诗人杜甫所处的连茅草屋也没有的年代,如果不问居的方式和质量,居者有其屋说了等于没说一样。目前主张居者有其屋的人们说的屋实际上指的是拥有产权的屋,这就变成鼓励人人应该买房的财产权问题了。以楼市春天派著称的任志强先生强烈反对居者有其屋的概念,主张不应该搞人人拥有自己住房的居者有其屋政策,而只能实行保障低收入家庭也能住进廉租房的居者有其所的政策。人类的衣食住行需求中,住房不像食品或衣服等消费品,不但可以居住,而且还有储蓄财产的仓库功能。试想一下,萝卜白菜各有所好,人们持有财产的方式多种选择,购买房产只是财产的一种持有形态。人们可以根据本人需要和条件,采取租房生活,把收入和财产用于创办企业,旅游消费等其他用途。为什么非得由出面居者有其屋的生活和财产持有方式呢?要不要再来一个行者有其车,鼓励大家不坐出租车或公共汽车,都开自己买的小汽车呢?尽管中国人对自有房屋的感情远远大于人,自己的房子远胜于须看房主颜色的出租房。但根据每人工作的性质和便利程度,即使有自己房子也不住,选择住出租房的情况也很多。更何况有些人喜欢经常变换住处,到外地去工作或游览。难道要鼓励他们到处居者有其屋,每到一个地方就置办一套当地房产吗?即使一个人再喜欢住自己拥有的房子,也要考虑持有房产这种财产形态的代价。房子作为相对贵重的财产,根据所处地区和区位的不同而其价格有天壤之别。因此房子还具有投资或投机功能。只有在房价至少不跌或上涨的年代里买房作为家庭的主要财产持有形态才有意义。在房价下跌的年代里买房就不如租房,把财产用于其他更有利的形态持有是人的本性使然。凭什么鼓励人人必须住自己所有的房子?那不是明明阻碍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租房产业的发展吗?几年前电视剧蜗居一度风靡全国,带出来啃老,房奴等社会上关心的重要话题。据外电报道,中国人初次购买房子的年龄比和日本至少早年。凭心而论,中国的高房价本来就同我们民族过分重视住房所有权的观念和年轻人不的消费观有很大关系。难道大学生一毕业就为了买房而不惜花光父母的养老积蓄,租房结婚就被为裸婚的社会风气是正常吗?之所以不正常的行为在我国广泛流行,只缘于人们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根深蒂固。而不下努力去改变这种预期也就罢了,反而却以貌似的居者有其屋的口号去鼓励人们住自己的房子,等于推波助澜这种过早的买房行为,也和自己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互相掐架。把居者有其屋当作房地产政策基础的之处还在于,它从根本上忽视屋的多样性。居住者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屋?想在居住,应该保障他住别墅还是住地下室?所谓的体面的住房或者平米庶民住宅的指标是谁根据什么标准提出来的?不要说不同城市之间或城乡之间的住房价值千差万别,就算同样的市内,住房根据区位和装修标准不同而相差数倍乃至数十倍。通过调控政策要达到的居者有其屋的屋到底是什么样的?对于来打工的农民工来说,别说买平米庶民住宅,花一年的工资也买不起一个厕所的高房价时代,提出居者有其屋的口号不觉得很吗?如果公开地承认居者有其屋的口号是只针对拥有本地户籍的居民,那么它已经和所谓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没有一点关系。因为一开始把农民工排除在居者有其屋考虑范围的房地产政策已经不具备任何政策的一般性和性,只能说明提出居者有其屋的官员或学者根本不想目前对不同的居者实行不同待遇的不,不合理的户口制度。退一步说,只对拥有本地户口的居民实行居者有其屋政策,那么低收入家庭居的应该是什么样的屋呢?就拿来说,四环内的房价已超过每平米3万元,拥有房子等于拥有巨额财产。就算90平米的庶民住宅的市场价就高达270万元,首付款就超过80万元。如果郊区的房价每平米为1万元,房价和首付款也达到90万元和27万元,这对低收入家庭来说仍然是一笔巨大的数目。即使他们付了首付款,能不能按时付按揭贷款是个很大的疑问。难道是想学07年前的美国搞次贷政策吗?更大的问题是放着无数的低收入农民工不管,凭什么只保障本地区户籍的居民按居者有其屋的原则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呢?再说即使资助下低收入家庭拥有了位于郊区的自有房产,但为了争取更大的收入,那些低收入家庭想住到城市中心区以便于找工作,那么保障他拥有的房产除了变相赠送一笔财产外还有什么作用呢?至于以居者有其屋的名义,给一部分人(不一定是低收入家庭)提供低于周围市价的保障房的做法,明显是公开把应得的财政收入以贱有土地的方式送给个人的监守自盗的行为,不但毫无公平而言,而且成为的重要象征,难道对此不应该严格,还要在居者有其屋的美名下予以照顾吗?靠廉租房来实现居者有其所可能吗?楼市春天派的代表任志强先生可能出于职业的角度,只能提到居者有其屋的乌托邦性质,主张由建设廉租房来实现低收入家庭的居者有其所的梦想。这个主张虽然把原来居者有其屋中的资助拥有房产的标准降低为低价使用房产的标准,大幅度降低的责任。但由来实现居者有其所的梦想同样也是纸上谈兵,不但实行起来代价巨大,在现实中和新型城镇化没有一点关系。首先,如果只对有限的城镇本地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居者有其所的原则,去建设和提供廉租房,那么尽管代价巨大,很不公平,但倒存在达到一定目标的可能性。当然,根据如何制定廉租房的建设标准和享受此待遇的低收入家庭的标准及范围,实现预期目标的经济代价和时间有巨大差别。也有可能出现吃力不讨好,廉租房建完后没有人去住的尴尬现象。最近报道不少城市在很远的郊区建设廉租房,因没人去住而出现空置现象是个证明。建设廉租房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实现目标的前提是只能是对有限的范围内实行,比如只对本地区户籍家庭或居住一定年限的外地人口。即实施对象的群体数量越少越有可能达到政策目标,反之亦然。但是如果把它作为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的基本原则,则也是一个乌托邦。试想一下,廉租房是花财政支出推行的一种福利措施,等于给有幸抽到廉租房居住权的家庭一笔不少的补助金。谁不愿意拿到这个白送的好处呢?要知道城市土地资源有限,建设廉租房就意味着建设商品房的土地供应相应减少,它只能推动商品房的房价上涨。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廉租房,其实占房价大部分的土地成本基本一样,只不过建设成本(包括停车场和小区公用设施)有差别而已。既然是给的福利,外地农民工的规模注定远远大于本地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数目,所以如果把居住廉租房的扩大到外地农民工,那么等待抽签的人群就会大幅度扩大,抽签成功的几率就变得很小。比如像这样的大城市实行这个政策,会招来为享受廉租房福利而源源不断地新加入等待抽签的农民工群体,以至于在有限的廉租房供应下,抽签成功的几率变得无限小,根本没有该政策成功的可能性。这就是为什么地方对建设廉租房来解决新型城镇化问题持冷淡态度的根本原因。以前中国一直实行由(或单位)分配住房的政策。当时在那么有限的干部和国企职工的范围内实行分房也造成长期等待,分配不公,租房质量奇差等那么多问题。难道目前的廉租房政策等于走前分配租房的老还不清楚吗?在几亿农民工已在城镇打工的年代里,我们怎能指望建设廉租房来解决他们市民化的问题呢?(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