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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实施民生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昌乐民生

本报讯日前,昌乐县鄌郚镇郑家庄村民郑乐成家因用电线超负荷引发火灾。接到报案后,昌乐人保财险会同县民政局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失火原因及受损情况,随后将5200元火灾赔款送到郑乐成家中,这是昌乐县实施民生综合保险试点以来的首例赔款。2014年底,市在山东率先将“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试点,3年内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作为承诺办好的25件民生实事之一,并于2015年在昌乐县启动试点。

据悉,为克服民政救助程序繁琐、补助不足、资金拨付时间长、民政部门核查工作量大等缺陷,市推出了民生综合保险,由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部分组成,具有“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的特点。保障对象为本行政辖区户籍居民及每户限一套住房,保障范围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意外和参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交通逃逸等者受到的人身。民生综合保险由财政全额出资163.5万元,为全县62.26万人(每人保费2元)、19.52万户(每户保费2元)住房提供了保额2亿元的人身及房屋财产损失保险服务,其中人身保额18万元,房屋损失保额12万元。赔偿限额对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孤儿、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提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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