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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起可放鞭 禁放区域得记牢—大连中山教育网首页

门提出,街道、居委会、物业等基层组织单位,加强对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责任,确保禁放区域确定到位、公示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 另据记者了解,按照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大政发[2013]62号),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星海湾及高新园区,为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时间为每年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在此期间,每日6时至23时(除夕至正月初限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一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春节前后燃放“闭门炮”“开门炮”。 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重要军事区域; 3.、、等重要新闻单位; 4.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5.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区内; 6.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线安全区内; 7.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8.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9.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0.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11.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12.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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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 为使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新春佳节,1月28日,大连市治安管理支队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在全市各市民集中聚集、出入区域、繁华商业区等设立宣传点,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集中宣传日活动,向市民发放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具体展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例和危害性,详细解读燃放的区域、时间和烟花爆竹规格、品种等,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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