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中山新闻

【理政新实践·广东篇】中山食药企业将设诚信“红黑榜广东省中山市新闻网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意见稿,“红黑榜”的适用范围包括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

意见稿提到,“红榜”信息的最长保留期限预计为三年。公布期限内,如已入选“红榜”的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首次发布单位撤销其“红榜”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布期满后信息记管信用档案。

“有了‘红黑榜’,以后买食品和药品心里就有数多了。”当市民李玉得知中山将推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后,如是说。

据了解,诚信“红榜”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动申报,但需要经市食药监局审核通过才能入选。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为等级单位或示范单位等量化分级高等级信用类别的企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因为诚法,受到地级以上或有关部门表彰的企业;在行业内作出突出贡献,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颁发的表彰和励的企业,凡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而又在两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将被纳入“红榜”。

“红榜”企业 可优先加快办理相关许可证

另一方面,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含使用)者将被纳入“”;而“红黑榜单”原则上每季度通过信用中山网、中山市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发布一次,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公布的信息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代表人姓名以及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产品相关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

“‘诚信红黑榜’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中山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生产经营者守信褒和失信行为的力度,使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更加科学和有效。”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方面表示。

今后在中山诚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将被纳入“红榜”;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使用者,会被纳入“”。日前,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该意见稿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即日起至本月15日,市民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山市食药监局。

“黑榜”企业 将被公布名称地址及违法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