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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遇一房两卖定金交了方知房子被查封是怎么回事?

  ,总价约76万元。“楼层较高、户型好,价格也不太高,约5500元/平方米。看房不久,就下定金了。票据显示,曾文支付的4万元,有2万元是房子的定金、1万元是车位定金,另外1万元则属于电商团购费。收款方分别是中山市金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搜房网中山分公司。

  去年6月8日,曾文按约定到可逸豪苑售楼部交付首期和进行网签。但是从内刷走13万元首付款后不久,即被销售告知首付金已全额退还。“当时正准备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却给了一张交易注销单给我,说因为国土局系统出现问题,需要等待1个月后再来网签。”这一等便是1年。期间他曾多次找到开发商,但开放商以各种理由搪塞,延迟交易。开发商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曾文的担忧,而此时房价也已经由最初的5500元/平方米涨至9000元/平方米,他非常担心这次交易失败,需要另行购买。无奈之下,曾文自行登录国土部门的网站查询房子交易讯息,却赫然发现,他所下定的房子早在2016年初就通过网签备案在他人名下。

  发现问题后,曾文立即去到可逸豪苑的销售中心询问。“销售中心的驻场律师告诉我,我下定的房子,之前曾卖过给其他人,但目前已经退房,因为一些法律手续未处理好,因此需要继续等待。”“我还想继续买这套房子,或者以原价购买同项目内类似楼层。目前房价高涨的情况下,除非开发商给予差额补偿,不然我根本不可能重新选择其他楼盘。”曾文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一房两卖,在房源未处理“干净”的情况就放出,是不负责任的。

  今年2月20日,中山国土部门在网站上有一则关于《合同编号:htn2014043907》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山第二人民法院的一则《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朱某与中山市金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所签订的可逸豪苑一期4幢某楼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朱某在通知送达7日内,到国土部门协助注销网签登记备案。上文公告所述楼层正是曾文所下定的房产,朱某则是开发商口中的“原业主”。4月2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出另一则执行公告。因朱某信用卡有5万多元逾期未还,其名下位于可逸豪苑的房产被暂时查封,申请执行人是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自公告发出起60日,即视为送达。而送达7日后,如果原业主未现身办理注销手续,国土部门才会自动注销网签备案。这意味着,因为朱某未现身合作,直到今年4月24日国土局仍将问题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在所有权到期注销前,中国银行成功申请查封,因此造成了现时的困局。

  对于自己的遭遇,曾文感觉非常不满,他认为,开发商将问题房源放出,是不负责任的做法。“1年来,利息和房价都有所上涨,即便能原价购买房子,银行利息也凭空多出好几万元。此外,由于未能确定买房时间,延误了购房、住房时机,也给我和我的家庭造成了诸多不便。”目前,曾文仍希望购买原来所选定的房产,并希望开发商能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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