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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民办幼儿园如何转型为公办?最新指引来了

为探索“委托管理”的

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

进一步推进

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办园活力

经市政府同意

中山教育和体育局近日公布了

《中山市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指引》

指引主要适用对象为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公办幼儿园。其中,由民办幼儿园转型成立的公办幼儿园,如原办学方符合委托条件的,可以继续参与办园管理。

这项指引有利于在短时间内

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快速复制或共享到公办幼儿园

促进受托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满足广大群众对

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主要的委托管理模式是举办方与受委托管理方签订《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举办方履行公办幼儿园举办责任,向受委托管理方提供含园舍、设施条件及其他必要的支持,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文化建设、资产管理与维护、教职工聘用与管理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幼儿园规范办园。同时确保幼儿园教职工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业务培训、教学研究等享受与其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受委托管理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对幼儿园实施自主办园,并自觉按受举办方指导与监管,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幼儿园教职员工由受委托管理方派出,与受委托管理方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薪酬由受委托管理方发放。幼儿园按自收自支公办园标准收费,实行经费包干,“一年一审计”。受委托管理方必须在举办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基本银行账户,幼儿园所有收入与支出实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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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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