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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新政2022

成都购房新政2022

  2022年成都购房新政来啦,2022年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2022年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1、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前提下,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2、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各区(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监管额度核算方式、标准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3、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4、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01为贯彻落实中央“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适当调整预售规模,既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尽快复工复产。

  02为贯彻落实中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精神,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利用效率,落实属地监管和风险化解责任。

  03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做优做强”战略,支持人口有序纾解,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即,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员位于近郊区(市)县(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

  04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将我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2021年8月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完善购房政策,加强赠与管理、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根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受理或已完成赠与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在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方面,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以下顺位复核购房资格:

  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进行成都购房资格测试、保障性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购房预审及登记入口、购房新政

  成都外有一套房如果在成都买房买房商贷,算作是二套房,公积金如果家庭名下有1套房子,已还清,算首套,如果家庭名下有1套房子,未还清,算二套房。

  成都天府新区悦城项目开盘登记规则来了,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1日(9: 00-17:00) 。

  成都天府新区悦城18、22、23号楼摇号及选房规则来了,公证摇号时间预计2022年8月26日。

  成都天府新区新鸿基悦城项目部分号楼开盘销售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开盘销售方式,包括房源优先顺序等。

  悦城项目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海昌路99号,本批次全部准售房源共546套,面积约81184.34 m,其中128-131 m三房户型136套,142-183 m四房户型410套。

  天府新区新鸿基悦城项目18、22、23号楼开盘销售事宜公告来啦,网上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1日(9: 00-17:00) 。

  关于《天府和鸣小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4、9、10栋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的公告来了,人才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

  成都最新现役军人证明模板来了,需要购房的市民朋友可以对照填写,包括身份证号、军官证号等内容需要进行填写。

  成都购房登记报名需上传影像资料清单来了,大家可以提前准备,在登记时上传,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现役军人证明模板、 稳定就业证明模板。

  购房申请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进行购房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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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成都购房新政来啦,2022年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支持各区(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监管额度核算方式、标准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3、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4、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01为贯彻落实中央“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适当调整预售规模,既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尽快复工复产。

  02为贯彻落实中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精神,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利用效率,落实属地监管和风险化解责任。03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做优做强”战略,支持人口有序纾解,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即,

  04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将我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2021年8月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完善购房政策,加强赠与管理、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根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受理或已完成赠与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在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方面,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以下顺位复核购房资格: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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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成都市最新购房政策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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