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城市生活  楼市

合肥7大重拳整治楼市!严禁炒房、严查交付!25人被冻结房产交易!

合肥7大重拳整治楼市!严禁炒房、严查交付!25人被冻结房产交易!

  25名户主被冻结房产交易,严禁炒作学区房、举报开发商违规有奖、严查房子交付、整顿二手房市场...

  7月11日,从蜀山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加侨悦山小区25户违法建设被房产标注,违建户主将被“冻结”房产交易和抵押。

  6月15日,庐阳区目前进入别墅违建整治的“深入区”,目前已“冻结”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别墅违建2处。

  该2户违建信息已在住房部门完成标注,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屋将不能买卖、过户,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

  6月1日,高新区将辖区内新华御湖上园4户违法建设的房产信息上报至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

  据悉,该4户户主擅自加盖的房屋经市自规局认定为违法建设,且该案件经法院二审判决,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6月28日,从合肥经开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区首批2户存在违建的顶层住宅被“冻结”并限制租赁。

  御景前城某室,当事人将楼顶公共平台圈占,然后搭建砖混结构的建筑物,建筑面积约71.89平方米,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属擅自建设行为。

  金屿海岸小区某室,当事人在坡屋顶的东侧和西侧进行加高,扩建封闭式建筑物,为砖混材质,建筑面积15.26平方米,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属擅自建设行为。

  自6月25日至12月底,合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经营服务、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服务、涉房网络传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我也向经开区融创城附近的一位中介朋友,进行了求证,其表示:芙蓉社区确实下发了通知,最近有一些投资客炒作45中芙蓉校区的现象比较严重。

  针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对首次举报人奖励2000元;

  针对房地产中介企业、住房租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对首次举报人奖励1000元。

  就在6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鹏)涉嫌违规销售“鹭湖花园”(金鹏麓山院)项目商品房。

  对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681,816.28元,扣除信用30分,禁止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两年内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竞买。

  7月8日上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来到高速中央公园、龙湖天境等合肥市首批按照“9631”工作机制交付的商品房项目,进行检查。

  目前,我市在建及建设完成即将交付的商品房小区,均相继实施“9631”工作机制,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加强商品房销售检查和交付过程检查,对业主反映的在商品房项目建设、销售和交付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督促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统一组织整改。

  合肥市庐阳区行政执法局5月21日公布的处罚决定指出,一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公告显示,该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该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预售有关法律法规。

  对此,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扣除该楼盘公司信用分30分,并记入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5月6日,合肥经开区城市管理部门介绍,合肥经开区一家楼盘的建设单位被辖区执法大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96万元。

  通过调查,确认该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37套,收取预付款计392万元。为了规避法律,收取的预付款写成“意向金”。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退还了10户最终未购房者的预付款计77万元。

  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不得有参与炒房、囤房,哄抬房价的行为。如在从业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可向协会及主管部门举报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方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11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4家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企业及员工通过收取“号头费”、“搭售车位”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房地产广告发布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严禁无证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认筹金、认购金、定金等任何费用。禁止捂盘惜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对外出售,不得捂而不售。

  2、自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后60日内,买卖双方未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或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的,系统将自动撤销其合同网签记录。

  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密钥和经纪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纪行为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资格。

  通过银行的短信内容,我们可以看到,经营贷过程中需提供实际经营过程中支付的相关凭证、银行流水、、合同等证明材料,以电子或纸质资料的形式,如果银行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发现信贷资金存在挪用情况,将依照合同约定收取罚息或收回。

  并且有银行因客户290万违反银监会管理法监控流入房地产、等违规领域,账户已被冻结,要求在3日内结清所有违规使用的款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合肥楼市风向标微博
  • 编辑:郭瑪莉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