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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2010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中国网讯据中山市招生办消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国家考试,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和省的相关文件,现将我市2010年7月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国,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地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

  新生自己在时间登陆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 20日。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新考生注册],出现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在该页面中,有星号标志的项目为必填项,全部内容请考生如实填写。这里设置的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当考生获得准考证号以后,要进行个人报考时,便要以准考证号和该密码登录系统。请正确填写报名点,以后考生将到此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确认输入无误以后,按[提交报名],将显示该新考生预报名成功,并得到一个预报名号。请考生记住预报名号和密码,以后将凭预报名号和密码到所显示的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

  当考生觉得预报名信息输入有误,想修改资料时,请打开登录页面,选择[注册信息],填入预报名号和密码,将出现类似新考生注册的页面,考生可以在该页中修改信息,注意事项与前面相同。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预报名号)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石岐自考书店进行摄像。已进行电子摄像的考生不需要再摄像。

  地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108号博网科技大厦6楼电线、报考医学专业注意事项

  有关医学类专业的报考条件(符合如下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考办审核后方可报考)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注册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报考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获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本次2010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即将开始,接受新生、旧生报考。《2010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已在中山招考网另行公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具体安排如下:

  银联卡扣费出错或有疑问可拨打4008-333-222或5184客服热线、现场报考:(地图见附件)

  2、有关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及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电话可在《自考必读》上查询,也可拨打020114查询)。

  查询报考结果需使用原报考方式进行查询。考生通过拨打96040(针对电话报名考生)或在查询(针对网名考生)报考结果;现场报考的考生,经核对报考课程无误,在考生报考课程确认表上签名,即报考成功,无需通过电话和网上查询。

  2、考试地点:请考生于10月18日至22日通过电线查询考场、试室、座位,也可以登录中山招考网(查询。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约两个月后(12月底)可通过电线查询成绩,也可以登录到中山招考网(或省考试服务中心网查询。

  4、合格证领取:查询成绩合格约20天后(2011年1月上旬),请至石岐自考书店领取自考合格证。届时,中山招考网将发布《关于领取课程合格证的通知》,请予留意,并在时间内领取合格证。

  考生可在2010年7月19日凭身份证、旧准考证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办理续证手续。

  (一)考籍更正补办准考证、准考证续期及准备在2010年下半年办理毕业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生信息是否正确。

  如需要更改资料,须在7月19日前通过系统提交考籍更正申请,并在7月19日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提交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的考生还需提供机关证明一份)。

  没有进行电子的旧生请于2010年7月15日一20日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补照数码相。

  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如成绩未在自考管理系统显示合格课程的(非实践课程)的考生,请在办理转免考手续期间(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招生办提交成绩证明、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成绩更正。实践课成绩更正请与主考学校自考办联系。五、收费标准

  准考证15元/证,报考费37元/科。收费方式:请考生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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