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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互联网: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至4月11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喜来登大酒店(地址:中山市西堤28号岐江公园北侧)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董事征集投票权期间,无股东委托董事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4,110,803股,占公司总股本2,369,553,674股的64.320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372,099,065股,占公司总股本2,369,553,674股的57.905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52,01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2,369,553,674股的6.4152%。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额均以2017年4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52,3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560,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5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1,617,5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7%;反对55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鲁楚平、彭惠、鲁三平、毕、晏展华、熊杰明、伍小云、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1,523,30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1,36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9%;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1,910,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鲁楚平、彭惠、鲁三平、毕、晏展华、熊杰明、伍小云、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531,910,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8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2%;反对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8%;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鲁楚平、彭惠、鲁三平、毕、晏展华、熊杰明、伍小云、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5,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5,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同意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2,105,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2017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上。

  2、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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