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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2014年6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队工作职责

  1.考生领队人员应于考试之前按中山市考试中心的时间带考生到达考场,熟悉考场座位及考场。

  2.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场纪律和考生注意事项,要注意提醒考生在答卷时必须按用笔作答。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及时做好考生思想工作,注意表扬好事。

  3.必须在每科考试前40分钟,清点考生人数,带领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清点考生人数收存《准考证》、并带考生回食宿地点。

  4.每科考试前要反复督促和细致检查考生是否做好应考的一切准备,收管考生的通讯工具。

  5.关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食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洁卫生和安全,特别要注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要与考生同吃同住,及时掌握考生的思想状况。

  6.考生考试时,领队只能在考场指定的地方休息,并为考生代管书包等物品,不得离开考场,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能在考场周围谈论试题。

  7.在考试期间,领队应接受考场主考的领导,协助考场做好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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