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事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考点咨询电话→
纵览客户端2月23日讯 今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举行。
面向本校在校生报名的考点于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接收社会考生报名的考点于 3月2日9:00至3月8日17:00报名。
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交费。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全文如下:
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点击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交费等步骤。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一)考生入场时所有考点都实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控、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复查,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违规行为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二)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标签:中山教育考试网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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