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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五桂山司法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中山市采购中心 受 中山市五桂山司法所的委托,对 中山市五桂山司法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6.3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律》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6.4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6.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在有效期内予以承认。(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title=采购网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将其参与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7.1招标文件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

  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金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9:30;

  8.1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网名形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2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②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关于实行固定交易人员电子化录入制度的通知”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8.4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8.6为顺利开展网上电子评标,供应商应上传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或未确认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中山市六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投标室安排),届时请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

  1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发布: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山市采购中心网()。相关公告在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7月11日 至 2017年07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山市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六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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