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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中山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4409)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择了(4409)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且已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相关材料的上传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11月4日前对考生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反馈信息的要求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如个别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我中心将要求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原则上在收到审核未通过反馈信息后,24小时内补充上传材料,但最晚不得超过11月5日中午12:00。

  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中山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查看)。

  为方便广大考生,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将为不会使用网上确认功能或者有问题需要咨询的考生提供咨询便利。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此,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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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山教育网信息平台
  • 编辑:郭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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